今天看了有關台中縣火力發電廠出水口有釣客落水的報導,有幾個感想,想寫出來和大家分享:
首先,我們仍對搜救行動懷抱著希望,希望他能平安歸來!!
接著,針對各家媒體報導內容的一些出入,在下面PO出部分媒體連結,當然相關的報導應該有更多,請上各大網站自行搜尋
(選擇這些媒體不是因為這幾家有問題,而是在媒體界中這問題存在已久)
這次是在yahoo新聞進行搜尋,關鍵字:釣客
*搜尋頁面:
http://tw.news.search.yahoo.com/search/news?p=%E9%87%A3%E5%AE%A2&ei=utf-8&fr=ush-news&xargs=0&pstart=1&b=1>


*TVBS:為何不救? 消防、海巡救不了岸邊釣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1/8/28hmr.html

*華視:釣客落水失蹤 "救"是慢一步挨罵!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1/69/28h8g.html


*華視:救人慢吞吞! 海巡到了 人也沉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1/69/28hy2.html

*中央社:釣客落海 遍尋不著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1/5/28gu6.html

*民視:落水釣客仰漂自救 仍不敵海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1/11/28gwg.html

不知道在各家報導中大家看到了什麼,我看見的是:立場、價值觀融入應該是陳述事實的報導中。
有批頭就罵的,罵政府就對了!有選擇了與某個單位站在一起,來數落另一個單位的不是;有單純說故事的,但其功力可以媲美來編劇了,寫得令人身歷其境,真是精采!

但......這是新聞媒體該做的嗎?雖然為了收視率或點閱率、購報率…等,把新聞寫得越聳動就越賣,這現象已經幾乎是不可逆了;但把自家媒體的立場這麼大剌剌的寫進該陳述事實的新聞中是否允當?拿立場當框架來寫東西容易失之偏頗,因為立場而把事實都改變了,這就更與「媒體應忠實陳述事實」的最原始任務大相逕庭!其實不是不能寫立場的東西,但在報紙上應該寫在評論區,在電視媒體中則應該是結束了陳述事實的新聞後,再做一段新聞來做評論…

-->對於新聞不是不能評論、開罵,但不能還沒講事實,就先拿立場出來講,或是在講事實時與立場混在一起講,甚至是因為立場而改變事實,這樣才對吧!!

至於那些很會寫故事的新聞,會讓人不禁有杜撰事實的感覺(事實上是大家都對記者們寫故事的能力"讚譽有加"),問題是:你是在陳述事實,不是在說故事!要講故事,市井鄉野間更會講人多的是,不需要記者這個工作的人來參與。

-->那身為一般閱聽人該怎麼辦? 多看多想,才是能盡量免於被媒體擺布的方法!

後記:選這則消息是有用意的,社會新聞尚且如此,更何況是政治新聞!政治類新聞更常是發揮"夾敘夾議"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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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iog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